屏山县勇创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招聘公告

根据屏山县勇创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司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会计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此次招聘面向所有符合本公告及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且须在现场资格复审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及资格证等相关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责任自负。

二、招聘岗位、工作地点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名额和性质

1.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会计人员1名,招聘岗位及名额具体情况详见《屏山县勇创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1)。

2.此次招聘岗位属非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属于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按照国有企业人员进行管理,适用于《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

(二)工作地点

四川省宜宾市屏山县书楼镇

(三)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爱岗敬业,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具备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附件1),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职称、职(执)业资格证等证书,报考者必须在现场资格复审前取得。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委监委机关立案调查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24年6月24日至2024年7月15日,咨询电话:17787021563(杨老师)。

1.报名方式。报名时将材料分类扫描(PDF版本),以压缩包(以“姓名+联系方式”进行命名)的形式发送至邮箱,照片等不清晰的材料一律不予接收,邮箱地址:1027680839@qq.com。

2.报名者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不含过期身份证、第一代居民身份证);

(2)有效的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屏山县勇创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附件1)上要求提供的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4)已填写的《屏山县勇创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报名表》(附件2)1份,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寸)自行插入报名表;

(5)本人工作经历和近年来主要工作业绩(成果)的有关证明材料。

在考试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或多岗位报考等情形,一律取消报考资格,责任自负。

(二)网络资格初审。网上资格初审仅对报考者填报的报考信息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审核,不对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查。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现场资格复审、考察中的复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资格初审合格者,打印《屏山县勇创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报名表》(附件2)1份,供复审时使用。

(三)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如因考生未按时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弃权,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现场资格复审地点:屏山县勇创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办公室;

资格审查时,应聘者提供以下资料:

资格审查人员须持有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原件和1份复印件、同底版1寸免冠正面证件照片4张、《报名表》1份于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现场领取考试通知单。

(四)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均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统计。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考试时间、地点后期电话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达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五)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及名额,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

1.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单位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3.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由拟聘人员自行承担。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由本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形成考察结论。

(七)公示

对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将在书楼镇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政府公示栏公示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聘用

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后,招聘单位为其办理聘用入职手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国有企业人员进行管理。

(九)递补

拟录用人员因自身原因主动放弃录用资格或入职体检和政治审查其中一项不合格的,公司将取消其录用资格,并依照该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由后一名应聘人员递补进入考察。

四、人员管理

(一)聘用人员应遵守《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企业国有资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书》。

(二)聘用人员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须辞去原任职务,不再保留公务员身份或终止事业单位人事关系,实行人事托管或人事代理,同时参加企业社会保险。

五、薪酬待遇

(一)本次招聘人员薪酬待遇按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根据有关规定,被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按月发放2400元,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方可正式聘用(聘期一年一聘),年薪5-8万元,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用。聘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可续聘。

(二)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后,公司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五险一金,享受节假日和带薪休假等福利。

六、监督、纪律与注意事项

(一)考生在招聘期间联系方式要保持畅通,凡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有关资料,未按有关规定参加考试、体检、考察的,均视为自动弃权。

(二)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在招聘工作的任何环节中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招聘纪律的,一律取消其考试或招聘资格。

(三)考生主动放弃拟聘岗位的,应积极配合招聘单位完善相关手续。招聘单位以短信及电话的形式通知,未回复且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此次招聘的人员,屏山县勇创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将综合考虑岗位需求及录用人员个人经历,进行统筹调配。不服从调配的,取消录用资格,由此产生的空额,按同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监督举报电话:0831-5820001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屏山县勇创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负责解释,咨询电话:17787021563。

附件:1.屏山县勇创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岗位表

2.屏山县勇创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报名表

附件:屏山县勇创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岗位表.doc

附件:屏山县勇创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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