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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湖市2024年度专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考核事项公告

根据《洪湖市事业单位2024年度专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有关要求,我市已完成笔试、面试等工作,面试及综合成绩公示期已满。我市拟于近期组织洪湖市2024年度专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对象

按照考生笔试与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岗位招聘计划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对象(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对象必须在2024年7月9日(星期二)上午7:00,准时在洪湖市人社局大楼前集合。

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三、体检所需证件与费用

(一)所需证件。参加体检的考生必须携带“两证一照”:身份证、面试通知书(笔试准考证)、1寸近期彩色登记照2张。

(二)体检费用。体检费用为每人400元,由考生自行承担(可以支付宝或微信支付)。

四、注意事项与有关要求

(一)注意事项。参加体检的考生近期要注意饮食和休息。一是体检前3天不做剧烈运动,不能酗酒、熬夜。二是体检当日(前一天晚上9点以后不要饮食)必须空腹;在未做完抽血和B超前,不得进食(包括饮料)。三是妊娠期考生在体检时应及时告知体检医生。

(二)有关要求。

1.明确体检标准。考生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

2.考生递补规则。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依据该岗位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时,笔试科目《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递补人员只在参加了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产生,其笔试成绩须达到40分,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否则不予递补,并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3.严肃体检纪律。体检必须是考生本人,不得让他人代替。参加体检的考生必须严格遵守体检纪律,按照秩序排队体检。为确保体检顺利进行,请仔细阅读《体检须知》(见附件2),并遵照相关要求执行。

4.加强过程监督。体检过程必须客观真实,体检结论严格依据体检标准作出。由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对体检情况进行现场监督。

5.严格遵守最低服务年限。在通过体检、考核、聘用公示等程序后,认真签订《湖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书》,严格履行3至5年的最低服务年限。对确需放弃体检、考核或聘用资格的考生,其本人必须以书面或短信形式书写《个人放弃承诺书》并签名。

五、考核事项

对体检合格考生,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考核。考生自愿放弃或考察不合格的,按照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考察对象,考生笔试、面试成绩达到上述要求方可递补,没有递补对象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考核具体时间由各主管部门另行通知,考生须保持通讯畅通。联系电话:洪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16-2216865。

附件:1.洪湖市2024年度专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对象名单;

2.体检须知。

附件1:洪湖市2024年度专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对象名单

附件2:体检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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