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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煤炭地质勘查院2024年公开招聘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湖北局(集团公司)工作部署,更好服务勘查院高质量发展,提升勘查院的整体运营水平,推进我院向矿产资源勘查板块等产业布局,根据实际需要,经研究,决定向全社会公开招聘专业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湖北煤炭地质勘查院新疆分院副院长1名。

二、报名基本条件

政治立场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做到“两个维护”。认真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上级党委决议决定,遵纪守法。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工作技能和工作经验,工作业绩突出。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强,竞争意识强、敢于担当、谦虚谨慎、勤勉尽责、团结合作、廉洁从业,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和团队合作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个人品行。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能够适应较强的工作压力,身体健康。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优先。

三、岗位职责及任职条件

全面负责新疆分院项目质量管理及市场开拓工作。完成新疆分院技术质量的统筹、规划、监管、指导工作;负责新疆分院技术人员技术交流工作,以及相关行业最新规范、指南、方法、手册等推广工作(上传下达);积极为新疆分院开拓市场,推进勘查院向矿产资源勘查板块等产业布局。

地质工程类及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10年以上野外工作经历;具有5年以上在新疆工作经历,可在新疆长期开展工作者优先;具有地质勘查项目负责工作经验及管理岗位工作经验者优先,具备技术培训、讲解能力及沟通能力。条件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四、薪酬及福利待遇

招聘上岗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勘查院《岗位工资绩效标准及相关制度方案》(鄂煤地勘[2023]20号)同类岗位人员确定。试用期满,若考核合格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若考核不合格,经双方协商,调整至合适工作岗位。

五、招聘办法及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研究聘用、组织考察、聘前公示、正式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7月31日17:00截止。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请登录中国煤炭地质总局湖北煤炭地质局网站下载《湖北煤炭地质勘查院公开招聘报名表》,填写完毕后,会同其他个人材料(简历、学历、学位、职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获奖证书、任职文件等相关证明材料的电子扫描件)一并发送邮件至2697659533@qq.com邮箱。邮件标题为“应聘新疆分院副院长岗位-应聘人员姓名”。

3.注意事项: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请在报名时间截止点内报名,超出时间截点报名均不予受理。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将进行资格审查,根据资格审查和初步甄选的情况,以电话方式通知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未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综合办公室

联系人:乔丰

联系电话:13986272145

附件:湖北煤炭地质勘查院公开招聘报名表

湖北煤炭地质勘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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