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乌兰察布市旗县市区事业单位专项招聘优秀嘎查村干部、社区工作者暂行办法》(乌组通字〔2022〕15号)、《关于<乌兰察布市旗县市区事业单位专项招聘优秀嘎查村干部、社区工作者暂行办法>的
2024-05-1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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