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有关规定,为有效缓解我县公安局警力不足的现状,提升社会治安防控能力,创造安宁和谐的社会环境,确保县域经济和乡村振兴更好更快的发展。报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县公安局
2024-04-2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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