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我区社会治安管控力度,切实维护全区社会政治稳定,服务辖区群众,护航经济发展,根据《四川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第345号令)、《成都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
2024-10-3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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