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之规定,按照《中共张家川县委办公室 张家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家川县化解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县委办字〔2021〕71号)精神,我
2024-10-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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