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单位: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广西“十百千”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程(行政事业类四期班)选拔培养工作的通知》(财会〔2024〕7号)要求,结合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材料报送请符合
2024-10-14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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