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宿迁市宿豫区城市管理局招聘城市管理辅助人员简章》规定,经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等程序,以下8名同志符合聘用条件,拟予聘用,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29日-12月5日。监督
2024-11-28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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