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全市应急管理综合执法活动的社会监督,规范应急管理队伍行政执法,提升应急管理综合执法社会效果,按照《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技术检查员和社会监督员工作规定(试行)》(应急〔2021〕93号)、《福建省
2024-04-1659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