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申报人简历初筛和组织面试答辩,拟聘阚子颖同志。上述结果在全校以及社会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自2024年4月26日至2024年4月29日。如对拟聘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财务处办公室反映。反
2024-04-2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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